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從國華人壽標案,看金管會的監管能力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12/34568392

國華人壽有許多高利率保單,預定利率都在6%以上
就算國華人壽投資操作再好,3.8%的報酬率還是會產生2.2%以上的利差損

試問,當你是經營者,這穩定賠錢的標案你接不接?

沒人要接,怎麼辦?

因此政府開出優渥條件,補貼得標國華人壽的財團1000億

且得標後20年不受資本適足率限制
消息一出,立刻有大批財團領標。

這1000億,全民買單

當四大基金都因政府財政不佳、未來即將面臨破產
唯獨安定基金必然不會有事?而且能夠無限支撐保險公司?

保戶及人民應該好好思考並且正視此問題



後續追蹤↓↓↓ 安定基金一次賠光,還要跟銀行貸款560億


全球標下國華人壽#賠付金883億!560億來自銀行聯貸 #全民買單

歷史回顧↓↓↓
從國華人壽淨值為負579億,看金管會的監管能力

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大眾化的平民投資理財初學指引


絕對不要做的財務自殺行為:

一、不要購買台灣任何終身險種(包括投資型保單)

二、不要透過台灣的任何投資管道購買基金(尤其是台灣本土投信發行的基金)


如果你已經知道什麼不能做了,但你不曉得什麼可以做

請參考以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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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部分:《平民保險王》

作者劉鳳和還有另外兩本著作,都可以參考

若你真的很懶,可以直接聯繫劉鳳和,請作者幫忙規劃
因為他本身就是保經業者

※ 我只聽過他一次演講、僅一面之緣,無任何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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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部分:《股海勝經》

本來我想推薦墨基爾的《漫步華爾街》系列,或約翰·柏格《柏格談共同基金》

但以簡單為上的原則,還是先推薦作者綠角的書,他的部落格也有很多資訊,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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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這兩位都對台灣金管會頗有微詞

※ 劉鳳和更是曾經為了幫保戶申張權益親臨保險局,最後被保險局官員趕出場

因為他的問題一針見血的直指核心,讓保險局的官員承受不了(不知那些官員是心虛,還是無知所以無法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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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真切思考自己的投資環境和主管機關的態度

我刻意把部落格寫的簡單明瞭,為的是讓大家都能夠瞭解

金融圈的惡質銷售行為和專業素質低落→→害投資人賠錢→
→辛苦錢到了另一個無良無知金融業者手上被坑殺→→不再信任金融業者→→自行投資研究仍然受傷賠錢→→不再做任何投資理財

我真心希望這個惡性循環能夠結束
最近比較忙碌,我覺得有必要先打這篇文章

未來編輯中或待更新的文章會慢慢補上

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台灣房地產炒作和Home bias的關聯

中國有6400萬空屋,但還是一堆人買不起房子;GDP神話其實只是泡沫經濟

炒作房地產對於提升經濟成長力實際上是灌水效果
美國這次的QE3就是如此,用資產泡沫來救經濟
美國靠印鈔票買MBS,那台灣呢?

先看看新聞↓↓↓
土地開發利多 政府炒地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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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具體做法就是鉗制各種除了保險以外的投資管道
增加除了保險資產之外的各種稅賦,並且提高資金進入保險資產的優惠

例:二代健保

羊群(資金)不想被剪羊毛(扣稅)
換道而行,卻被趕入屠宰場(購買保單圖利業務員和財團)

資金到了炒房大戶壽險業手中,最後還是灌回房地產,惡性循環
Home bias可以看成是悲劇一場了

導演是政府和財團,反派演員是金融機構和銷售員,領便當的則是老百姓


「保險滲透度世界第一」 背後的真相↓↓↓
台灣人的保費占GDP的比例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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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偏差(Home bias)
投資人會對本國的產業,產生一種較安全的錯覺,而沒有辦法公正比較,位在國外相同或是更好的投資機會 



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有沒有發現二代健保哪裡不扣錢?

我們先來看看哪裡會扣錢↓ (點圖放大)


在我看來除了健保未來會破產這個原因之外

還有就是嚴重高齡化之後,大量的老病死殘會對保險業造成影響

國內壽險公司今年上半年有6家資本適足率不足
4家公司淨值為負數,其中國華人壽淨值缺口持續擴大到753億元


753億由安定基金接管,全民買單

保險公司不能倒啊,怎麼辦?
來扣個健保稅,順便把錢趕到保險公司去(因為買保單不用扣健保稅)

結果因為定存被扣稅,或不想被扣稅而只好把錢拿來買台灣垃圾保單的,依舊是中產階級

保險公司有錢了繼續去炒房地產,聰明人繼續把錢往國外搬,被血洗的依舊是一般老百姓


下面這條連結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希望我下次再看到新聞時,它不要變成1000億

從國華人壽淨值為負579億,看金管會的監管能力


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

境外保單「利息5%」詐百醫護?


Investors Trust Assurance SPC,簡稱ITA-SPC或ITA
原名American International Assurance SPC,簡稱AIIT或IT


這算是舊聞新炒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28/34538977/

當時該公司對於紛爭的聲明稿

https://www.investors-trust.com/newsletters/docs/InvestorsTrust_CompanyStatement_June052009_cht.pdf

公司介紹↓
http://tw.myblog.yahoo.com/jw!Ln2raWWYG0MH6iXqtzEDtQ--/article?mid=34&prev=86&next=19&l=f&f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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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面應該稍微對AIIT和ITA有些基礎認識了吧~
那我就來說說這些事情的來龍去脈吧

早在2011年底以前,在台灣販賣境外保單僅是違反民法(目前是刑法)
所以當時台灣的許多金融機構都有販賣境外保單(尤其是保經)

而這起事件的商品主角APEX,你可以把它想成是台灣的投資型保單
最主要的差別在於,APEX沒有保險成本,所繳保費僅是投資於基金

並且有20個月的投資閉鎖期,閉鎖期間不得贖回、停繳(基本上境外的投資型保單都差不多是這樣的架構)

台灣的投資型保單雖然沒有閉鎖期,但是前5到6年總收費用約年繳保費的150%
在我看來其實只是一種變相的閉鎖期(兩年內解約或贖回肯定大賠)


回主題
當初AIIT在台灣臭名遠播,主要就是兩個原因:

1. 業務員不實銷售
2. 投資人不看合約

業務員怎麼樣不實銷售呢?

這個東西其實和台灣的投資型保單差不多
就是前置扣掉的費用很高(簡單講就是傭金和成本),只要你在前5年做贖回的動作

賠錢的機率是很高的(時間不夠,即使投資有獲利也很難追上成本)

所以基本上,不管你是買台灣還是買境外的
最好都是繳個10年以上,這張保單才有價值(當然前提是投資方向和資產配置正確,台灣的當然還多了一個年紀越大保險成本越高的問題)


可是一張合約你要人繳10年
許多人就嫌時間太長了、要繳的錢太多了、可以領回的時間太晚了
更何況這還是基金投資,投資可是有風險的呢~ 沒有穩賺不賠的喔

這樣看起來,這東西好像不太好賣,怎麼辦呢?
很簡單,只講好不講壞囉(又稱銷售話術)


「這張合約的閉鎖期只有20個月,第21個月開始就可以領回或停繳,非常的靈活具有彈性」←許多業務甚至連閉鎖期都不提

「這張合約連結的基金可不是台灣投資型保單那些影子基金,甚至還有許多台灣沒有賣的好基金,如純正投資中國的基金和避險基金」←台灣賣的中國基金有投資比例的限制

「這張合約是完全投資基金,沒有保險成本的部分」←稍微有良心和專業的業務會提醒你保險的部分可以用台灣定期險做,如果你有需要的話

「這張合約是信託架構,資產免稅且債權隔離」←這點其實對有債權人追討債務或者是有錢人來說比較有差



這樣聽起來好多了~ 連我都想買了!

你可能會問,風險呢?

傻孩子,當然是只提賺錢不提賠錢囉,不然東西怎麼賣的出去呢?


於是這東西就像台灣的投資型保單一樣
在2008年股市大跌之後,產生了一大堆的訴訟和投保糾紛

投資型的產品更是逐漸式微
但是前面賣的嚇嚇叫,該來的跑不掉


我曾在想AIIT為何要改名ITA
或許就是因為名聲實在太臭了,索性就換個名子了

慘的是換了名子台灣業務繼續不實銷售
搞的這間公司請律師在官網發聲明啟事

說起來還真諷刺,台灣這些不肖業務靠著不實銷售替這間公司帶來大量業績
卻也讓它成為境外投資型保單負面新聞最多的公司


順帶一提,仙女王如玄也有買境外的投資型保單↓
http://kresnik999.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1025.html



2012年9月22日 星期六

完全不節稅,賺到的更多?


戴勝益表示:「完全不節稅,賺到的更多」

戴勝益更自1998年起,就在王品集團的「憲法」中規定:「不避稅,連合法節稅亦不做。」若員工逃稅、避稅,立即開除。因為他相信,「完全不節稅,賺到的更多。」


http://tw.news.yahoo.com/%E7%A8%85%E5%88%B6%E4%B8%8D%E5%85%AC-%E5%AF%8C%E4%BA%BA%E5%85%8D%E7%A8%85-%E4%BD%A0%E6%89%9B%E5%9C%8B%E5%82%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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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人是為了賺錢,那我真不懂他在想什麼

如果這人是為了道德公平正義,那他應該思考一下

自己合法節下來的稅拿去回饋社會和員工

跟繳給政府運用,哪個會比較有效率

------------------以下為小故事一則-------------------

2002年間

Stanley Works因為遷籍至百慕達遭阻,無法和已在百慕達安頓的Cooper Industries跟Ingersoll Rand公平競爭

隨後短短不到一年時間就關閉九座工廠,裁員一千人

(百慕達為世界知名離岸金融中心,或稱租稅天堂)

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Surviving the Economic Collapse


轉-簡介

2001年阿根廷的經濟崩潰,一個中產階級國家瞬間掉入貧窮的深淵,這篇是由一位親身體驗這個轉變的阿根廷設計師所撰寫,充滿著各種實用的情報和無限的心酸。

經濟崩潰後,犯罪率飆漲,食物價格飆漲了100~300%、甚至買不到,書本價格漲200~300%,50%的大學生輟學,因為他們所學的東西他們已崩盤的經濟根本不需要、或是需求有限。中小企業衰敗,代表了工作機會的喪失,中產階級大量失業,其生活條件大幅衰退,但是國際競爭的壓力仍在,留下的企業並不會因為你國家的經濟崩盤而對你的要求有所縮減,反而是抱著”你不做,後面還排著一堆人等著做”的心態提高產量要求。

貨幣貶值,購買力下降,進口物大幅度漲價,連帶的影響了水電瓦斯等的民生硬體的運作,失去了基本生存功能的都市成了犯罪與死亡之地。

本篇作者以SURVIVALIST的心態,提供未雨綢繆的準備見解(雖然台灣不准擁有槍械,但你仍必須學會有效保護自己和家人),包括儲備糧食的重要性,對於日常中停電的準備(照明),治安敗壞下的居家安全問題等等。

按照台灣現在的狀況,以後難保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連年的經濟措施失當與浪費和政治的空轉,外加國際經濟的現實轉變,台灣即使不會全面崩盤,經濟的衰退或是停滯卻已經成了事實。

雖然台灣是個島國,和外界的接觸比阿根廷繁許多,也連帶的多了一些些微的機會,但是長痛雖然沒有,短痛卻是必然的,這時候你該問自己:你該怎麼做?

因為別幻想美國或是大陸會來救我們,就算來了,國際現實可沒有白吃的午餐。

當情況糟糕到要輪到大陸要出手,那情況已經掉落了谷底,而援助的代價就是喪失台灣政治自主性的談判籌碼。

美國最多就是提供一些貸款,至於我們政府有沒有智慧學習韓國利用外款自金融風暴中站起,也是未知數。

甚者,外資會大量低價購入台灣賺錢的硬體、企業,讓你連翻身的機會、資本都沒有。

他國的經驗,提供了我們學習的機會。

並不是要大家瘋狂的花大筆錢囤積物資或是怎樣,而是希望大家停下來想想:假如一些突發事件發生的時候,你要怎麼做? 對你而言,哪些"意外"(資產損失)是有可能會發生的?失業?火災?地震、颱風?當這些意外發生的時候,你的生活會遭遇到哪些變化?我可以做什麼事來預防、或是至少降低損失?

大環境的變遷,往往不是一個人能立刻改變的,唯有先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才有資本去改變世界。

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在馬來西亞境外金融業者寫的文章


關於國際金融...走出去才有希望

美國暢銷書作家佛里曼曾寫過一本書「世界是平的」,

他說拜科技之賜,不管你在哪裡,

只要有網路、只要有創意,都有機會成功,

沒錯,金融業也可以跨平台全球市場都能交易,

立足點是平等,但參與者眼裡可沒有公平二字,

反而大家追求的暴利機會是來自於不公平的遊戲規則,

不對等的資訊落差及不合理的利差。


不公平乃利之所在


當年在阿扁的二顆子彈事件發生時,是周五台股收盤後,

有辦法的人都下新加坡摩台指的期貨空單,

不管是停損或套利都佔了先機。

而我們一般投資人只能等到周一開盤,

連續二天台股跳空大跌,躲都躲不掉,

只能被迫斷頭,這公平嗎?


銀行在低利率時代,傳統的存放款利差已經賺不到錢,

於是都轉攻財富管理,大量的聘請理財專員,

建議客戶把存款轉去買基金、或買結構型債券,

這樣銀行就不用支付利息,反而可以有手續費收入。

沒有公平正義,只有利害關係


結果美國發生次貸風暴雷曼銀行倒閉,

台灣的銀行只負責銷售了很多的雷曼債,

卻不負責代投資人求償。

在香港也有很多買到雷曼債的投資人,

卻可以得到賠償,這公平嗎?


好不容易金管會終於在今年七月,

實施新編製之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

但是在國外早就已經用第八回、第九回生命表了。

台灣不是要與國際接軌,要做亞太金融中心嗎?

這種商品怎麼會有競爭力,同樣都是華人,

為什麼在新加坡在香港,人命就比較值錢,這公平嗎?


所以管你世界是平的,台灣的金融市場關起門來自己玩,

聰明的人都往國外跑。

追求公平正義是一個崇高的理想,

但在過程中先要讓肚皮填飽,

股票市場低成交量將成為常態,

證券公司裁員整併已是趨勢,

撐不下去的小型券商、業績不好的營業員又將另謀出路,

平白遭受池魚之殃。


水清無魚,沒量沒行情,股市雖然少了證所稅的變數,

還有歐債危機未解,投資人還是謹慎應對,

在大行情沒來之前,搶反彈手腳要快,

淺嚐即止,保留實力在市場轉好之後再進場吧。

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有錢人是傻瓜嗎?(2)


劉憶如成黃金女郎 年增627萬

  • 2012-05-04 01:51
  •  
  • 工商時報
  •  
  •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去年歐債危機拖累國內景氣,不過財經首長理財各有一套!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的存款短短1年增加近800萬,堪稱最會存錢的首長;經濟部長施顏祥的存款也突破2,000萬;財政部長劉憶如黃金存摺漲了627萬元,是名符其實的「黃金女郎」。
     監察院昨天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從經建會主委轉任財政部長的劉憶如不愧是理財高手,在黃金價格持續走揚下,劉憶如與女兒名下各有一筆黃金存摺,申報金額合計達1,637萬餘元,與上次申報時相較,足足增加627萬元。
     近來積極推動復徵證所稅政策的劉憶如,名下沒有股票,可預期不會受到證所稅影響,至於上次申報的1,833萬元基金受益憑證,此次申報時已全數出脫。
     同樣屬於女性閣員,近來推動進一步調高基本工資、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卻反被批評「管太多」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理財能力也備受矚目,雖然這1年來勞工薪資沒漲多少,不過王如玄存款卻從去年的1,441萬元,成長近800萬元,達到2,218萬元。
     另外,王如玄還以月繳方式投資豐盛環球理財晉裕理財的「靈活儲蓄計畫」,總價額也從去年申報時的693萬元,成長到849萬元,更驚人的是,她借給別人的債權也增加1,200萬元,累計去年多出來的財產接近2,000萬。
     另一位女性財經首長石素梅,去年理財表現也不差,雖然不作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的投資,但光是存款就從前次申報的近700萬元,增加到820萬元,多了120萬元。
     最近因油電雙漲,同樣受到媒體追逐的經濟部長施顏祥,身價和理財表現也不輸給女性財經閣員,此次公布的申報資料,施顏祥存款達2,066萬元,比起上次申報時的1,910萬元,增加156萬元。不過有價證券則縮水了60多萬元,顯然多少受到台股表現不佳的影響。

有錢人是傻瓜嗎?(1)


《金融》富人投資,偏好境外產品

  • 2012-07-09 07:57
  •  
  • 時報資訊
  •  
  • 【時報-台北電】
美國大追稅及政府調降遺贈稅,一度讓富人資產回流台灣並大買房產,但專門在幫高資產階層作財務規劃的顧問表示,目前高資產階層者的新歡是境外產品,甚至有大戶移居到稅率較低的國家,像近幾年就有不少富人轉入新加坡籍。
  高資產階層作資產配置傾向「放眼全世界」,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蕭俊仁表示,有錢人的理財都較保守,重視資產的安全性遠超過投資報酬率,中長期獲利率只要能比通貨膨脹率高即可。
  換句話說,年投資報酬率只要高於3%,高資產族就可以接受,因此這些大戶喜歡買房產,也愛買保單,因為這兩種投資工具,前者可抗通膨,後者則具安全性且可節稅。
  國際認證理財顧問王澤仁表示,過去的有不少富人以躉繳買保單節稅,但要小心看起來「合乎規定」的投保行為,事後仍可能被課徵高額遺贈稅;這些躉繳保單個案的投保程序都符合法律要件,卻因被繼承人的各種客觀條件而被查稅。
  例如有一個案是被保險人的經濟尚稱富裕,卻在健康不佳時以「貸款」與「躉繳」方式投保,所以被法官認定是「避稅行為」,將保險公司所給付的理賠金核認為遺產,合併計遺產總額課稅,還外加高額罰金。
  也因此,專門幫高資產族群作家庭財務規劃的財務顧問表示,高資產族群現在最愛買境外資產如境外基金或者境外保單。
  財務顧問表示,政府已對境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的稅基,但是稅率20%不算太高,且因境外所得被實質課到稅的人不多,而且高資產階層者較不喜歡將「雞蛋放在同一籃子」,多半會將資金遍布全世界。
  一些很在意遺贈稅者或超高資產族群,甚至移居到零遺贈稅的國家。例如近幾年有不少名人乾脆放棄中華民國籍,轉入新加坡籍,主要就是新加坡境外所得不需繳稅,且從2008年2月15日起取消遺產稅。(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金管會或將違憲 限制台灣人民財產自由

轉貼!


引用報導:
人民幣升值造成國內保險業變化,「地下保單」正暗自流向大陸。台灣投保人透過管道向大陸保險公司買人民幣保單,希望人民幣升值可能帶來的較多的報酬。如當年由香港等地流入內地時,中國保監會一樣會保持嚴格的態度,台灣現有的保險監管條例似乎已不能達到嚴懲的效果,金管會日前表示,將修改保險法,對銷售地下保單的代理人和經紀人納入刑法。而對於大陸保險業來說,將會是外來資金進入的一個管道之一。

台灣人購買大陸保險最早從大陸合資壽險公司成立並招聘大批台灣人員開始,而這些很多是做保險銷售出身,當時大陸保險商品收益高過台灣的2-2.5%。“ 但進入2010年,反而是希望人民幣升值預期。

目前購買人民幣保單有幾個方法,到大陸旅遊、工作時親自購買、台商往返兩岸時,帶投保書回台灣,簽完保單後,再帶回大陸交給當地業務員,或是經紀人與大陸經紀人合作,台灣招攬客戶,大陸負責聯繫保險,打通購買保險的通道,一般可以做到台灣收現金,大陸出保單。
  
盛平代理成立於 2004年,20094月與台灣台名經紀人公司展開策略合作。 

盛平代理工作人員稱,幾乎所以大陸保險公司的產品都可以面向台灣人士銷售,核保條件如同針對大陸人士一樣,而給付或理賠時保險金還是以人民幣匯到提供的銀行卡卡號裡。也因為此台灣人購買大陸分紅,萬能等長期儲蓄型產品比較便利,購買醫療險則相對麻煩。而今年以來,已有二、三十名台灣人在該公司購買保險,大多是在台的高層主管,很注重投資理財,較多購買的是養老險和年金險

台灣違法銷售涉刑責 
在台灣銷售人民幣保單尚屬於違法行為,金管會從沒有核准台灣保險業承做人民幣保單,大陸的保險公司也不是金管會的監理對象,但目前已核准國泰,南山,新光,富邦,中國人壽等14家公司的外幣投資型保單,以及國泰,南山等8家公司的外幣傳統型保單,因此目前台灣各類外幣保單已經可以提供民眾多元化的外幣資產配置選擇,應避免向台灣不法仲介購買地下保單,以免發生糾紛無法受到台灣法律保障,若遇到保險理賠爭議,金管會將無法提供協助,消費者須自行承擔風險。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近日表示,目前移送的台灣以外保單銷售案件,多被法官認定為屬於保險法第167條第2款的行政處罰,未處以刑事責任,因此難以達到嚇止作用,金管會將修改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若違法銷售地下保單,將涉及刑責問題。

以上出自保險博聞網 原文網址:

http://www.pro-insurance.com.tw/?action-viewnews-itemid-9550

———————————————————————————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有關「人民之權利義務」之相關條款規定

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九條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六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十七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十八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參考中華民國行政院網站相關網址: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3370&CtNode=904&mp=1#2

而近日台灣金管會「修改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若違法銷售地下保單,將涉及刑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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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意見敘述如下

一、以前在台灣指的境外保單美西人壽、全民人壽、香港ing人壽(百慕達)、香港axa國衛人壽( 慕達)、香港AIA友邦人壽(百慕達)等,是沒來台灣金管會登記註冊、取得營業許可的保險公司對台灣居民所銷售、發出的保單,台灣金管會把這個「沒來台灣 證記、註冊的保單一律說是地下保單」,現在的地下保單又擴大範圍到對岸中國政府管轄之下的保險公司對台灣居民所發出的人民幣保單。

台灣金管會的職責好像是變成了一個限制台灣人民購買台灣以外地區保單的單位,我們來看一下台灣金管會應該要做什麼,

「本會成立宗旨在建立公平、健康、能獲利的金融環境,全面提升金融業競爭力,並包含四項目標:維持金融穩定、落實金融改革、協助產業發展、加強消費者與投資人保護與金融教育。」



實際上金管會現在在做的事情是

建立一個不公平、寡佔、能讓既得利益的財團獲利的金融環境,全面提升財團的獲利能力,並包含四項目標:

1。維持金融現況、不要推行任何金融改革(比如說開放保險業的良性競爭發展)


2。協助產業緩慢發展(不會去想說有一天台灣的保單也可以變成境外保單或是「地下保單」賣到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


3。加強消費者與投資人保護之推委卸責與推動封閉(比如說不管是連動債「存款」或「保單」,醫療理賠糾紛或是投資型保單糾紛,金管會的做法一律是發文給保險公司要求他們改善…)


4。鎖國的金融教育(投資理財或是買保險只能限於台灣,除了台灣其他都是地下的、都是沒有保障的)

二、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不知金管會要立法限制人民購買境外保單的依據是那個條目、那個項目?是第22條「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嗎?是妨害保險寡佔市場秩經及財團的既得利益吧!或是第23條中的那個項目呢?

台灣金管會擅以財團的利益為考量,限制人民的財產自由權(非人口、毒品、槍砲刀械等妨害社會安全、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買賣),不讓台灣民眾購買國外的保單,枉顧中華民國憲法賦與人民的基本權利,這些相關的公務人員應該以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以上以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在網上發表的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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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結語:

內文有一個地方嚴重寫錯
台灣人購買或投資境外金融商品完全是合法的

憲法保障人民投資自由
管了不買的人,只好修法擋賣的人囉~

不要再被傳媒和台灣業務員洗腦了!
真要違法王如玄早就被抓去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