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台灣保險公司的保費計算不合理


台灣的保險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制,公司盈餘為股東所有,保戶只能分配紅利,而且分紅必須套上一個不公平的紅利發放公式,再加上保險費率偏高、理賠條款不合 理,何況政府過度保護國內保險公司及默許他們壟斷市場的結果,使得消費者因市場壟斷及保險資訊的封閉,接觸不到真正的保險,讓消費者無端受損,繳了過高的 保險費,卻得不到合理的保障。

   以利率來講,台灣壽險保單的責任準備金提存方式是採取固定利率提存,在利率回升時,會出現準備金提存過多的情況,保險公司因為要提存很多準備金,保費自然收得比較貴。現在低利率時代,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也低,保險公司的準備金負擔都很重,所以台灣的保費會比國外貴是必然的。
   以死亡率來講,目前台灣壽險公司計算保費時所依據的是第五回合生命表。由於第五回合生命表是由壽險公會製作,一般認為仍較偏袒保險公司而訂得太保守,因為第五回合生命表是依據過去壽險業的死亡經驗率所制訂而成,但安全係數加的太高了,結果造成死亡率的平均成本高於國外死亡率3倍以上。
   以費用率來講台灣保單的行政費用率較國際保單高約二至三倍,而且台灣保險公司歸咎於大都給業務員首年度高佣金的策略,也影響了保費的結構。雖然國外保險公司給業務員首年度高佣金也都是初年度保費,然而保費還是低於台灣的保險公司30%以上,甚至要保人的保單只要能持續20年有效時,還能獲得保費的回饋或每5年有費差益分紅。台灣甚麼時候曾有過費差益分紅?

台灣保險公司的保單不能全球理賠
·  家人出國旅遊、子女到英美國家留學、到大陸或國外經商等,一但生病或受傷需要保險理賠時,台灣保險公司保單不能當地理賠,必須回國才能申請給付,這種保單根本不能國際化及時處理損失補償

台灣保險公司的保單不能規避政經風險
·  台灣目前的政經情勢:(1)經濟衰退:標準普爾最近五年對台灣主權評等,從AA+下降到AA-負向;(2)台海戰爭危機。一旦兩岸情勢擦槍走火、發生戰爭等,台灣島內資產將等於零。所以需要將一些資產(包括保險金)移轉到海外,規避政治風險。

台灣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不能規避貨幣風險
·  美金是全世界的主流貨幣,無論出國旅遊、出國留學、外國經商等,都須要美金交易,畢竟新台幣不是全球通用貨幣。一旦擁有美金帳戶,就不必承擔匯兌費用。
·  擁有美金保單,也不怕在未來因物價波動或台幣貶值,導致保險金縮水的風險,至於匯率風險則可透過外匯選擇權規避。即使短期間美金貶值,就把美金留在國外使用,直到美金匯率恢復水準,匯率問題較不需擔心。(主因在於台灣的匯率受央行干預較大,因此台幣的升貶區間小)

台灣保險公司的保險金受益人不能規避遺贈稅
·  免稅天堂的國家或地區所發出的國際保單都是免繳保險單利得稅 (美國人除外)及遺贈稅。
·  台灣保險公司,當受益人領到保險理賠金時,現金仍留在台灣,國稅局一清二楚,因為台灣的保險公司及銀行會將受益人領到的保險金全部金額告訴國稅局,到時候受益人又要重新做一次遺產節稅規劃給他的受益人(應該是您的孫子輩),每一代都要重來一次,何必呢?只要一代節稅規劃不小心,這筆保險金就會被打折(扣到遺產稅)

台灣保單險公司的經營風險
·  對買保險來說,自從監理機關讓國華產險退場後,代表保險公司也會倒,民眾買保險時,也要注意分散風險。因為,萬一保險公司倒了,不管你是在同一家保險公司買了多少張保單,還是一次買了一張保額超過300萬元的保單,出事時,保險安定基金最多只會墊付(即給付)300萬元,財產保險或人壽保險都一樣。
·  至於投保人如果擔心後續理賠問,想要提前解約、退還保費,再轉向其他保險公司保險,合計最多也只能拿回3萬元的解約金。

國外保險公司知名高
·  許多以「真品平行輸入」形式引進台灣之國際保單具有極高的世界知名度,且其中不乏國內保險公司之海外集團分支機構或其母公司或所發行之國際保單。國際人士投資金融商品,可以參考倫敦金融時報及財星500 大企業雜誌。

o  財星500大企業網址:http://www.fortune.com/
o  金融時報網址:http://www.ft.com/

·  國人一般對於國內現有的外商保險公司有不錯的評價,因此接受度也較高。其他國際保單,則挾其發行機構之極優債券評等而深獲投資大眾所接受。保險公司體制及財政是否健全,以及公司的歷史背景,可以從評鑑機構A.M.Best可以了解保險公司原始資料之資產、排名、投資獲利狀況、有效契約評比及公司之表現等評鑑。亦可從世界兩大信用評鑑公司標準普爾S&P”穆迪Moody's”,查詢對保險公司之評鑑結果。

o  安培A.M.Best網址:http://www.ambest.com/
o  穆迪Moody’s網址:http://www.moodys.com/
o  標準普爾S&P網址:http://www.standardpoor.com/ 

·  保單發行國最好是法令健全、保險歷史悠久、政治安全、經濟穩定之國家,如美國、英國等歐美地區之保險已有近三百年歷史,保險法令最健全、經濟最穩定、政治最安全。

·  保單條款內容是否合理。保單除外責任以外,只要善盡告知義務,不欺騙隱瞞、欠繳保費,保險公司對於理賠將不可爭議。豈能容許像台灣的保險業壟斷市場及封閉保險資訊,欺瞞不知情的投保大眾買到高保費、低保障、繳費期限長,且條款不合理之保單?

國外保險公司的保險金無投保上限
·  台灣保單最高只能提供新台幣6,000萬的金額,有錢人都是上億的資產,哪裡能夠提供足額規避遺產稅的保單? 
·  國際保單沒有6,000萬元的投保上限等誘因,讓有高保額需求的有錢人心動。

台灣保險公司的保險金無法避開最低稅負困擾
·  最低稅負制由於「要保人、受益人非同一人」的三千萬元以上大保單,都要列入課稅稅基,更逼得許多有錢人,把資金改買境外保單。
·  即使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稅基,但財政部到國外查稅並不容易,即使納入稅基,也不會嚇阻國人的資金往海外移動。
·  可以購買高額躉繳型保單,進而利用保單價值質押借款創造假負債也是富人避稅管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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